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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秀教授获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荣誉称号
2011-12-05 16:48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关于2011年推荐选拔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的通知》

(中宣办发[2011]10号),经省委宣传部推荐、专家评议、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社会公示、中宣部部务会议研究,我校艺术学院院长于文秀教授荣获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理论人才荣誉称号,成为继2008年衣俊卿教授后,我校第二位获得该奖项的教师,也使我省全国“四个一批”理论人才获得者增至2人。

于文秀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入选“四个一批”人才,是一种荣誉和信任,更是一种激励和责任。“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在社会上特别是宣传文化领域,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她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未来定会珍惜荣誉、加倍努力,永不停步、永不懈怠,不辜负学校的悉心培养和社会各界寄予的厚望。“正如12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在第五期“四个一批”人才研修班中的讲话所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为文化的繁荣发展打开了广阔空间,广大文化工作者应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九次全国文代会第八次全国作代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更好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智慧和力量!”于文秀教授恳切地说。

据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大力推进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党中央实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旨在培养造就一批全面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贯中西、联系实际的理论家,一批坚持正确导向、深入反映生活、受到人民群众喜爱的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名主持人,一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社会责任感强、精通业务知识的出版家,一批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为更好地适应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又相继将宣传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专门技术人才纳入“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整个工程拟用5到10年时间,选拔培养1300名高层次人才,其中理论界200名,新闻界300名,出版界100名,文艺界400名,经营管理和专门技术人才300名。

于文秀教授,现任黑龙江省文联副主席、黑龙江大学艺术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省文学学会副会长。省文艺理论学会副会长。省萧红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梁实秋研究会理事。荣誉称号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龙江学者”特聘教授、黑龙江省第五届优秀中青年专家、黑龙江省“六个一批”理论人才、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精品课负责人、第二届黑龙江省研究生优秀导师、复旦大学首届优秀博士后(2007年)。

于文秀教授近年来在文化思潮和现当代文学前沿问题研究方面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文化研究”思潮导论》等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等10余项。科研获奖:近年来先后荣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理论评论提名奖、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4项(2002、2004、2009、2010年)、黑龙江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6项(2002、2004、2006、2008、2010、2011年)、黑龙江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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