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我校C区游泳馆救生员闫军在闭馆前的例行检查时拾得泳客遗失在泳池内的项链一串,价值近2万元。闫军将项链第一时间上交至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随即发布失物招领信息,并寻得失主,物归原主。12日一早,失主及亲属来校赠送锦旗,向拾金不昧的救生员闫军以及制度严明、管理到位的C区游泳馆表示感谢。

馆长刘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并非偶然,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在我们的工作人员中可谓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刘馆长认为,这得益于体育设施管理中心对各基层部门的的严格要求,同时也得益于馆内长期坚持两手抓制度建设和思想教育。一方面,针对泳客时常遗忘物品的情况,馆内制定了一整套与之相关的工作程序和监管制度,一方面,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服务意识,培养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C区游泳馆内随处可以看见提示标语,提醒泳客注意随身财物的安全,同时工作人员也定时对泳客进行提示。据刘博介绍,目前,游泳馆已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失物招领程序,以及实名签字换班流程,成为游泳馆安全防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人员的日常检查之中,若发现泳客遗失物品,须立即交至前台,并由相关办公室通过网络等方式发布招领信息,再将物品交至馆长处,等待失主认领,并进行核对和交还。“我们一直秉持着‘服务教学,安全第一’的宗旨,同时在这里也呼吁那些粗心的同学,在锻炼的过程中,不要忘记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希望所有师生能够开开心心来,安安全全去。”刘博说道。(责任编辑:王蕾 摄影:罗守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