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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鹏飞等7位教授入选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015-03-30 18:50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4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71号)和《关于于红等198名同志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通知》(黑人社函[2014]474号)文件,我校闫鹏飞、马海群、霍丽华三位教授经国务院批准为2014年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丁群、乔榛、刘东影、孙书利4位教授经省政府批准为享受2014年度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截至目前,我校已有79人获得过国务院特殊津贴,17人获得过省政府特殊津贴。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定分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两个级别,每2年评审一次,是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从2012年开始,首次申报人员只能申报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后,再取得较大业绩成果的可申报晋升国务院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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