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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黑龙江省“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2011-12-12 17:09 何英蕾  审核人:   (点击: )

近日,我校喜获由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的“黑龙江省2006-2010年‘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五五”期间,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的开展,不断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建设理念,坚持将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将普法工作渗透到学校建设发展的各个环节中,使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遵守法律、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在未来的发展中,学校要更紧密地围绕省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入地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更加广泛的进行形式多样、层次丰富、覆盖面广、成效显著的普法工作,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 为进一步向成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而做出努力,为更好地推动全省 “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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