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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系列讲座——“坚持党的领导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路”
2014-11-24 13:28 李秀  审核人:   (点击: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我校党委迅速行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活动。为准确理解全会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学校成立专家讲师团,对全校师生进行专题辅导。

11月21日上午,我校专家讲师团成员、哲学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楠明教授以《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路》为题继续解读全会精神。全校处级、副处级领导干部,机关各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后勤保障处、研究生学院正科级干部参加了学习会。

校党委副书记曲科军在主持学习会时指出,通过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使全党全国人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关党的长远发展、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同志在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过程中,都要结合高校工作实际、结合自身去想一想:怎样才能将依法依规意识全面贯彻和有效应用到我们的工作中,既要贯彻和应用到各项制度、规章的制定过程中,也要贯彻和应用到具体的管理实践中。曲科军副书记进一步强调,高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须做到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相结合,以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为第一要义。

李楠明教授的报告从依法治国理念提出的时代背景和蕴含的精神实质展开。他表示,提出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勇敢直面了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不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改革的需要,更是以建立法律制度化机制为重点的反腐治本之关键所在。李楠明教授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就此,李楠明教授详细阐释了依法治国理论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并进一步强调: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法制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法制体系的理论指导。 (摄影:张朔铭 许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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