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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林甸县共建新时代法律服务文明实践站在县司法局挂牌成立
2021-07-29 10:03 法学院  审核人:王法山   (点击: )

为努力践行党中央对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要部署的重要举措,学校主动对接基层,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的探索和实践,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推进高校立德树人工程的重要渠道,深入交流开展地校合作活动,由黑龙江大学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结对共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正式挂牌成立。

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东,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魏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俊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贾海燕以及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队的老师、同学,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团县委有关负责同志,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县青年志愿者代表等出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林甸县常委政法委副书记杨荣江主持。

胡东书记在致辞中指出黑龙江大学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林甸县揭牌成立,是黑龙江大学践行党中央对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要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学校主动对接基层需求,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的探索和实践,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推进高校立德树人工程的重要渠道。他强调,黑龙江大学将以此次签约为新的起点,开展扎实有效的文明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将法治人才培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激励同学们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同时,组织开展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普法宣传等活动项目,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贾海燕部长指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城乡文明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传播好声音,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凝聚干群心的基层主阵地,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她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成立予以热烈的祝贺,期望其能有效地推动黑龙江省法律研究与实践工作的相互促进及成果转化,扩大普法在黑龙江省的影响力,为黑龙江省普法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随后,与会领导共同为新时代法律服务文明实践站揭牌。黑龙江大学将以此次签约为新的起点,与林甸县政法委携手并肩,统筹调配志愿服务力量,开展扎实有效的文明实践活动,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基层实起来、强起来,共同为龙江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法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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