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黑龙江大学新闻网!

我校全面启动双学位(双专业)建设工作
2008-12-10 08:48 何孟原  审核人:   (点击: )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趋势的发展,高等教育面临着培养学科专业交叉与知识复合的个性化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任务,因此开设双学位(双专业)是学校实施复合型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途径,是学校推进创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黑龙江大学学科综合优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学校于2008年12月3日印发了《黑龙江大学开设双学位(双专业)工作方案》、《黑龙江大学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和《黑龙江大学双学位(双专业)教学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双学位(双专业)建设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开设双学位(双专业)的各项准备工作,12月8日上午9时,在学生科技创业园多功能厅,创业教育学院组织召开了双学位(双专业)推进会议,会议由创业教育学院院长、创业教育中心主任吴金秋教授主持,全校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吴金秋院长阐明了双学位(双专业)开设的内涵定位和重要意义,就双学位(双专业)“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及“教学指导意见”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介绍了双学位(双专业)管理模式、教学管理、时间推进等内容,明确了双学位(双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思想,布置了开设双学位(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等各项准备工作。

吴金秋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各教学单位要站在深化本科人才培养的高度、站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高度、站在构建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的高度,加强双学位(双专业)的建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双学位(双专业)是我校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改革的实验田,要深入贯彻先进的教育教学改革思想,落实各项教学改革措施。双学位(双专业)的专业设置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要求确定,培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尤其是黑龙江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复合型个性化创新创业人才;课程设置要区别于本科第一学位的课程设置,坚持“大类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培养”的原则,建立“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在基础平台设立学科基础核心课程模块、学科知识素质拓展模块,在专业平台设立专业核心课程模块、专业理论提高模块,在专业方向平台设立专业方向核心课程模块、研究性学习模块,这些课程模块的设计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要体现深刻的教育教学改革思想,推动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就业教育的融合,深化专业分类特色培养,着力培养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践的能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重创新,并具有跨专业综合素质的个性化创新创业人才。

近期,各教学单位将开展双学位(双专业)的专业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及相关准备工作,学校将于2008-2009年春季学期初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宣传报名工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