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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督学、督导工作会议
2021-03-15 08:06 唐海玲 韦潇静  审核人:   (点击: )

3月12日下午,学校在主楼一楼报告厅召开黑龙江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督学、督导工作会议。学校首席督学闫鹏飞、教务处处长吴华洋、学校督学、院(部)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院(部)教学督导员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吴华洋处长主持。

会上,首席督学闫鹏飞首先对《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修订情况进行了解读,重点解读了课程思政如何评价与管理。新修订的《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将课程思政实施情况作为单独的评价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在《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表》中增加了“课程思政”评价维度,学校制定了《课程思政设计情况表》,每个任课教师本学期都要填写此表;督学督导专家深入课堂听课时,根据任课教师的思政课程设计情况,结合思政课程设计在课堂讲授等教学环节中的体现情况给出评价分数。要求所有任课教师要落实好每门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与教学融入工作,每位教师本年度开设的所有课程均要填写《课程思政设计情况表》,实现课程思政的全覆盖;其次,他对督学督导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督学督导员要切实承担起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艰巨任务,遵循“以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保障理念,确保工作投入,听课学时饱满,加强督导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共同完成本科教学质量的监督、控制、评估、指导等工作,对教学活动全过程及其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行分析与指导,从而保证教学质量;再次,他对第十二轮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进行了布置。要求各院(部)按照去年12月28日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第十二轮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的通知》精神,按照既定程序和规定时间完成院(部)评价工作;最后,他建议院(部)成立督导组,设专人负责督导工作;希望院(部)切实发挥评估主体责任,公正公平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的本科教学工作;感谢学校督学、院(部)督导员多年来对督导工作的热爱与奉献,希望在提高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继续发挥作用、做出贡献。

会上,教务处处长吴华洋指出,各院(部)和督学、督导员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课程思政,将课程思政落实到课堂教学、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考试考核等各环节,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各院(部)要仔细消化、理解《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稿)》,明确综合评价即年度考核的各项要求,定期开会交流研讨,在不突破几个评价维度的情况下细化院(部)实施方法,突出院(部)特色、专业特色;学校督学、院(部)督导员也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在课后交流、沟通、引导上做到对教师有帮助,让教师有获得感;学校也将采取措施稳定督学、督导队伍,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保驾护航。(摄影:刘礼靖 薛宁 马志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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