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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获悉,在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我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我校继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后,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近年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构建和谐校园,为学校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