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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小学法治骨干教师法律知识培训班在我校开班
2017-11-17 10:53 实习记者;沈欣怡 叶雨彤  新闻中心 审核人:   (点击: )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的《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相关要求,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开展法治教育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11月15日上午,由省教育厅委托我校法学院举办的省中小学法治骨干教师法律知识培训班在3号楼地下报告厅开班。本次培训班分两期进行,黑龙江省各地选派的200余名中小学法治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省教育厅法规处处长黄冬艳在开班式上对参加培训的各位教师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法治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教师的法治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重要基础,此次培训班将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并且契合中小学教育的需要。她提出,大力推动中小学的法治教育,首先要强师,老师要积极推动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努力为托举法治中国的未来贡献一份力量。


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东致辞,他简要介绍了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并表示,法学院一定不负重托,全力以赴办好培训班,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热情周到的服务,为培养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教师竭尽全力。

本次培训班培训主要内容有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宪法法治理论,刑法责任年龄规定及未成人犯罪预防,民法责任能力及未成年民事责任承担,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小学安全教育等。第一期共有五位授课专家做培训。

开班式结束后,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孙磊做第一堂培训课,他以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小学安全教育为主题,介绍了校园安全事故的各阶段特点、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各类校园安全事故案例、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救火的正确时间、火灾时的逃生方法以及心肺复苏的正确动作等方面内容。(摄影:王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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