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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龙江法律实务论坛暨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聘任仪式在我校​举行
2021-09-21 09:39 法学院  审核人:   (点击: )

为深化司法实务部门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动法治实践发展,9月19日,由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法学会联合主办,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承办,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龙江法律实务论坛暨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聘任仪式在黑龙江大学主楼一楼报告厅举行。此次活动旨在以法治思维凝聚社会共识,弘扬法治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龙江经济发展;维护司法公正,加强龙江诚信建设;聚焦实务前沿,促进学术繁荣。

论坛开幕式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哈书菊主持,出席会议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忠诚,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宏,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李本,以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喜平(民一庭庭长王剑代为致辞)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黑龙江大学为党育才、为国育才的积极贡献,对黑龙江大学长期以来对国家和龙江经济社会建设做出的贡献予以肯定,并提前对黑龙江大学八十周年华诞、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建院四十周年表示祝贺。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忠诚致辞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宏致辞

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李本致辞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剑致辞

黑龙江大学副校长严明致辞,感谢各实务部门及各位领导、专家长期以来对黑龙江大学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建设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黑龙江大学副校长严明致辞

随后为72名实践导师代表颁发了聘书。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事务所主任刘文义代表实践导师发言,希望通过建立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化的合作,借智借力,与黑龙江大学实现互帮互赢、双赢共赢,共同为更高水平的法治龙江建设夯基垒土、添砖加瓦。

此次通过聘请到优秀法律实务专家为我校法律专业研究生担任实践导师,与校内导师携手,强化法律职业能力实训,为今后我校法律硕士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师资基础。

聘任仪式结束后,校外实践导师、专家学者与黑龙江大学师生代表进行法律实务论坛交流。

第一单元“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主任刘涛主持。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管文、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主任李晶、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潘丽、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周天乙、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奇,先后围绕单位犯罪治理模式中刑事合规制度的引介、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实施研究、律师视角的企业合规、企业合规视角下的数据合规路径探析、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的合规要点及违规导致的社会风险、国有企业合规性建设的实践探索等话题作了分享。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孟繁旭、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白森作为与谈人就该主题做了总结和延伸。

第二单元“虚假诉讼的预防与治理”,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剑主持。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营东围绕人民法院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工作情况做了阐述;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李香顺提出了以检察机关为视角的民事虚假诉讼治理问题;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宏纯阐述了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背景下律师工作的机遇与挑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秦楚齐分享了虚假诉讼三端防治中的识别与应对;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徐吉雷对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的基本问题提供了检察方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宋玲从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的实际情况入手,重点分析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中存在的困难,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最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铁薇教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负责人关冰法官对上述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见解与思考。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东致闭幕词,代表几家会议主办单位,感谢与会专家学者在这个特殊时期繁忙的时刻参加本次学术研讨会议和聘任仪式,紧紧围绕企业合规、虚假诉讼学术主题,踊跃发表研究成果,大胆交锋学术观点,取得了丰硕的会议成果。至此,龙江法律实务论坛暨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聘任仪式圆满结束。(法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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